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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传道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2009-07-15 浏览1436次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2009626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6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18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下面,就以李辉先生的质疑,和余秋雨公民的被质疑为例,展开来说说。 一 批评不能问动机 批评问动机,原本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动机,有什么意义呢?比方说,被双规的贪官为了保命,把别的贪官也供了出来,难道纪检委能够因为“举报动机不纯”,就不查了?又比方说,一个人在街上随地吐痰,被批评了,他却反问:你什么动机?故意找茬是不是?就你干净是不是?告诉你,少来!这样的事情,大家不觉得可笑吗? 遗憾的是,这种可笑的事情,几乎天天发生。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老人的时候,就曾经有人问:有“过节”吧?“受人指使”吧?后来我说话,又马上有人问:他想干什么?没事找事吧?闲得无聊吧?趁机炒作吧?吸引眼球吧?把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也并不奇怪。因为一事当前,先问动机,是中国人最为惯常的思维方式。正因为中国人吃这一套,所以,被批评者便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比如余秋雨公民就是。早年他就把对他的批评,说成是“文化杀手”与“盗版集团”的合谋。后来又把“忏悔问题”,也跟盗版挂起钩来。看他如此荒唐,当时我就忍不住写了一篇文章。我问:如果全国各地都齐声颂扬余秋雨,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歌功颂德的文章,盗版集团难道就不趁机捞一把了?苟如此,余先生是不是也要对同志们的赞扬,表示愤怒或烦恼呢?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 可惜,这样的意见,他一句也听不进去。这一回又故伎重演,把对捐款问题的质疑,说成是“咬余专业户”所为。哈哈!这个逻辑如果成立,则所谓“咬余专业户”,恐怕就不止四个了。后来,他又发表博文,暗示还是“盗版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

者”所为。这就更搞笑了。余先生的意思,总不会是要盗版集团替他掏那20万吧?大家想想,拿动机说事,行吗? 二 批评不能问资格 如果说拿动机说事,是余秋雨公民对付批评的第一招;那么,他的第二招就是问资格。在《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一文中,余秋雨公民斩钉截铁地说:“我可以断定,这些人(指批评他的人)一定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参加过灾区援救队和志愿者队伍。”这意思很清楚,如果没有捐款,没有默哀,没有到过灾区,家人亲族中也没有人是援救队和志愿者,就没资格批评他或质疑他。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曾经有人说“指责文怀沙之前请先照照镜子”。这话我也不同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问题,每个人都有缺点。如果都要“指责之前先照镜子”,那就没人能够行使批评权了。甚至,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透彻一点:有道德问题或道德缺陷的人,也可以批评别人。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就是贪官也可以揭发贪官,批评贪腐,尽管这比较可笑。但可笑归可笑,只要他说的是事实,也得承认。 三 批评不能问对象 批评不问资格,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批评别人;批评不问对象,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被人批评,包括文怀沙老人、余秋雨公民、李辉先生,还有我,都不例外。不过,人生七十古来稀。对七八十岁以上的老人,措词最好客气一点,以示我们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但可以批评,则没有疑问。总之,只要是十八岁以上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批评的对象。像某人那样,说什么批评他就是“侮辱中国人”,就未免太把自己当干粮了! 同样,对李辉先生,也可以批评。为什么有人认为不能批评?无非因为他“打假”,动机是好的。这就又是“问动机”了。既然我们不能从动机出发,反对李辉的质疑;那么,也不能从动机出发,肯定李辉的质疑。否则就不公平,就是“双重标准”。要肯定李辉,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检视他的质疑本身。方法和结果全对,就全面肯定;方法对结果不对,或结果对方法不对,就部分肯定;方法和结果都不对,就全面否定。动机,是没意义的。 批评不问对象,还有一层意思,就是批

我不知道这个“准入门槛”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开出的那几个条件,是必须全部满足呢,还是有一个就行?倘若有一个就行(比如默哀),那人数可就多了,这门槛不设也罢。倘若“一个都不能少”,则余秋雨公民自己,都未必能够“达标”。因为他的家人亲族中,也未必有援救队呀!这样一来,这个门槛,岂非等于“不准批评”?

评谁,是批评者自己的事,别人不能干预。李辉先生质疑文怀沙的时候,曾经有人说,李辉作为人民日报记者,应当去揭露官员假年龄、假学历和私生活。还有人说,某某某“涉嫌造假”,比文怀沙严重多了,你怎么不管?这些话,我都不同意。我同意刘洪波先生的观点,李辉该做什么,他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你认为李辉应该做这做那,这是你的意志,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于李辉。 李辉的自由,也是我们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问李辉:你为什么只质疑文怀沙,不质疑余秋雨?同样,也不能反过来问我:你为什么只质疑余秋雨,不质疑文怀沙?当然,如果有人批评我,我也不能问:你为什么批评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为什么只批评我,不批评李辉?批评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李辉有,我也有,大家都有。 正因为批评的自由,是一切人的,所以不能没有“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就包括“证据确凿,立场公正,保护隐私,尊重人格”。其中,证据确凿和立场公正,是“真的原则”;保护隐私和尊重人格,是“善的原则”。这就是“四原则”,也就是批评的“操作原则”。本文说的“三不问”(不问动机,不问资格,不问对象),则是批评的“前提原则”。有此“三不问”和“四原则”,我们的批评,就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了。此论当否,敬请批评! 原载2009年6月30日《南方都市报》B15版 责任编辑刘炜茗由此可见,批评是不能设门槛,也是不能问资格的。李辉先生的文章发表后, 李辉、余秋雨与批评的自由 易中天 2009年6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了作家阎延文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余秋雨离大众有多远》。在这篇文章中,阎延文女士谈到,在中国,正常的批评之所以那么难,原因之一,是只要有人进行批评,就会有人说这是“文人相轻”,或者说他“借名人上位”,或者问他“你是道德家吗”。正是这三大“文化路障”,使“敢说真话的批评家成为稀缺产品”。她认为,这是“比捐款门更令我们深思的问题”。 我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迫切需要批评,包括道德批评,也包括文艺批评和学术批评。而且我还认为,这种批评应该是自由的。只不过同时认为,它又应该是有规则的。可以说,自由而有序,就是我对批评的理想。在《道德批评的原则与底线》(2009年6月18日《南方周末》)一文中,我谈了“批评的规则”;在这篇文章里,我要谈“批评的自由”。我认为,这种自由,可以概括为“三不问”,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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