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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民解析中国书画艺术的审美精神

2015-07-05 浏览86次

    6月21日,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孔子文化研究会、图书馆承办的2015市民传统文化讲堂”第11讲在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开课,辽宁师范大学教授、大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宋民为听众解析中国书画艺术的审美精神。           

    宋民在开篇就强调:中国的书画艺术,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画,一定要体现出中国精神,要注重用笔来“写”!他从生命感、中和美、写意性和文人化四个方面言简意赅地解析其中包含的内容。

    对于生命感,宋民明确地指出,它是中华民族艺术的本质性、根源性的审美因素,决定了艺术的基本审美价值。具体表现为气、神、骨、筋、肉、血、力、势、韵等内容,并结合历代书画名家的作品一一解析其中精妙之处。而中和美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理想境界,要求阳刚与阴柔巧妙相结合。

    所谓“写意性”,宋民通俗地解释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在绘画作品中具体表现为强调“传神”、“写意”,不求形似。“意”是书法的主要审美范畴。“笔意”、“字意”、“书意”是书法表现与鉴赏的核心。概括而微妙的抽象审美意味更是书法美的本质内容。

    宋民最后强调,文人化对于书法艺术来说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因为中华民族艺术的典范是文人化的艺术。只有博览群书,才会“腹有诗书气自华”,出手的作品才能高雅光彩。所以,文人艺术以士气、书卷气为上,要反对市井气、江湖气、匠气、俗气

    整堂讲座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开阔了听众眼界,有效提高了人们欣赏中国书画艺术的素质,听众获益匪浅,讲座后宋民教授为市孔子文化研究会理事会成员们挥毫泼墨留下了若干福珍贵的墨宝。(图:王永革、文:何冠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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