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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2010-06-01 浏览86次

本站讯     2010年8月20日,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就加快中华文化“走出去”步伐等有关问题,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网等媒体的采访。

  蔡武说,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走出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不断地把中华文化推向世界,早在1951年,中国政府就派出了第一支青年文工团赴欧洲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同年还与波兰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目前,我国已同145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对外文化交流更是空前活跃,政府、民间等各个渠道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成倍增长。文化“走出去”已成为世界了解中华文化、感知中国的一个重要渠道,也为中国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友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蔡武指出,随着世界形势的变化和我们改革开放的进展,中华文化“走出去”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只有政府间的交流是不够的,要坚持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两个渠道并重的方针,更多地利用商业渠道和市场化运作来推行。

  蔡武表示,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作为服务贸易的一个方面,我们仍缺乏经验,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和掌握还有很大的缺陷。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制定符合国情的各种政策,使文化企业真正解决融资难题,从而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际规则的学习和研究,引导文化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时,正确执行国际规则。我们现在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退税政策、贴息政策等含金量很高,对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来加强自己的竞争力。国有文化企业也要改变“等、靠、要”的传统思维,把自己视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积极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加强自身竞争力。

  蔡武指出,早在2003年,文化部就制定了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可以利用商业演出的渠道增加在国外商演的指导性意见和鼓励措施,支持他们在执行交流任务之余再进行一些商业演出,但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随着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不断扩展与逐步深入,文化部在“十二五”期间,明确了要坚持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重的方针,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一是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发挥市场在文化市场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致力于通过文化行政部门以及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尽快培育成长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作为文化市场主体;文化部系统最近组建了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4个集团公司,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去年文化部还和有关部委联合制定了支持出口的优秀文化企业名录,鼓励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二是充分利用政府对外交流的渠道,根据国际市场的不同特点,分业态、分层次、分区域地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市场细分服务。三是在人才培训方面支持培养高层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包括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通过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身的力量,输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拓宽市场。四是要加强国际营销渠道的建设,利用政府在境外设立的文化处、文化中心等渠道,协助文化企业搭建合适的营销渠道,寻找合作对象,并充分利用各种出口退税政策、贴息政策来增强企业竞争力,鼓励文化企业用参股、收购、合资等办法在境外建立实体;采取多种措施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通过通畅的输出渠道,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把真正优秀的中华文化带到世界,成为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渠道。

  蔡武最后强调,我们要采取各种鼓励政策,引导各个方面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调动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积极性,最后形成整体的文化走向国际市场,和政府的文化交流双轮驱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信息来源:中华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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