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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摘要

儒家的“祭祀观”

2009-10-02 浏览218次

儒家的“祭祀观”
所谓祭祀,就是为追念死者并安抚其在天之灵而举行仪式。在周朝以前,祭祀都是为了祭奠神灵、鬼怪,表示崇敬并祈求保佑;那时的人们,由于对千奇百怪的自然现象很不了解,只好把它们归类于鬼神。既然有鬼神,又对他们不了解,那么就只好献上人类自己中的一分子,或献上各种牲畜、食品,以祈求神灵能保佑自己这一族人类或这一方土地。

能够祭祀自己的祖先,是在周朝以后开始的。夏人尚神,殷人尚鬼,原始先民对大自然的客观物质世界及人类本身缺乏认识,相信“万物有灵”,是出于依赖和畏惧心理,因此乃有了多神崇拜的形式,由此而产生了原始自发宗教信仰。但至夏商时代,早先的信仰系统已趋规范化和制度化,与王权的建立和强化相对应,社会生活中逐渐产生了一个比原有诸神更强有力的大神,即超自然色彩的“上帝崇拜”。这个“上帝崇拜”的出现,是原始自发宗教向早期人为宗教过渡的分水岭,也是社会形态变革和人间关系在宗教领域的反映。上帝观念的产生,起自夏代,而深化于商代。商代上帝的神性,有较大的权威,为管理下国和自然的主宰,具有超自然的色彩,是商朝统治阶级政权利益的直接保护神。因此,商王所崇拜的上帝鬼神也就成为诸侯方国所崇拜的上帝鬼神。而商王统治诸侯方国的惟一而且有效的方式是神权统治,其统治的方式是内服的众臣和外服的侯甸男卫都没有祭祀上帝鬼神的权力,甚至连自己的祖宗神也只能靠商王在祭祀先公先王时配飨。商代认为商王统治天下的权力永远是不会变化的。以至商王纣在周人“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情况下仍不以为然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书·西伯戡黎》)。商纣王的这个天,仍是商王朝的至上神——上帝,而周人的至上神“天”,是上帝和百神的集合体,是和祖先神群居的山岳——天室崇拜结合在一起的。至商朝末期,“天神不通”、“民神不杂”的局面被周文王彻底打破,神权从神秘走向开放,从贵族走向民间,祭祀权也从小邦周始而普及了。

至孔子时代,每个人都有了祭祀自己祖先的权力。所以孔子认为,自己的祖先不去祭祀而去祭祀别人的祖先,那就是“谄”。而所谓“祭祀”,乃是“孝”的一种表现方式,是对逝去的祖先的一种尊敬与崇拜,通过这种尊敬与崇拜来继承祖先的志向。这种尊敬与崇拜是孔子对基本的社会对等原则的理解,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死后成了后代的祖先,难道我们希望后代马上就将我们遗忘吗?如果我们希望后代会纪念、想念、思念我们,那么,依据对等原则,我们就应该按照同样方式纪念我们的祖先。如果说,祖先留传下来的许多好的思想对我们产生有益的作用,而我们认为我们自己有许多好的思想对后代有着有益的作用,依照对等原则,我们也应该通过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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